(綜合壹蘋新聞網、今日新聞、中時電子報等4家媒體報導)
消基會今(21日)正式依《消費者保護法》啟動中聯油品致癌風波團體訴訟程序,代表所有購買、食用及使用受污染油品的消費者,向中聯油品、泰山企業、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等4家公司請求損害賠償。消基會指出,每人最高可請求30萬元損害賠償,並將向業者請求1到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2][1]。
消基會主張,企業責任不應以「目前尚未有人罹病」作為判斷標準,當消費者因企業違法行為被迫暴露於致癌風險,健康權即已受侵害。本次訴訟主張的損害項目包括:商品本身價值損失、健康權與身體安全受侵害、食品安全信賴利益受損、暴露於致癌風險所生的精神焦慮,以及未來健康監測及醫療追蹤的必要成本。消基會盼透過法院判決,建立食安事件中「健康權受侵害」的司法認定標準,使企業不能再以「尚未發生疾病」作為免責理由。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表示,從103年黑心油事件至今已逾10年,食安規模卻越來越大[1]。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指出,本次事件反映現行食安監督制度有待改革,建議政府建立第三方檢驗機構強制通報法律制度,當檢出食品超過法定限量時,除通知委託業者外,也應同步通報主管機關,建立檢驗機構、主管機關及食品業者三方同步資訊機制,避免企業延遲通報或隱匿資訊[4][1]。
消基會另呼籲建立食品供應鏈快速追溯及資訊揭露制度,包含企業每天自動上傳原料及產品資料、AI自動比對檢驗結果、AI交叉比對共同污染源,以及自動通知供應鏈,建立「食品安全預警系統」[4]。
截至7月19日,主管機關已清查不合格7批,已下架回收共計2769.3公噸,其餘批預防性下架共計5200.7公噸,下游受影響業者家數維持在1322家。
有意加入團體訴訟的消費者,可先保留發票、購買明細、商品包裝等證明資料,並上網填寫消基會公布的團體訴訟意願調查表,後續是否符合參與資格及求償項目,將由消基會依產品流向及個別消費情況進一步確認[3]。
(新增自由時報、中央社、聯合報等15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資訊聚焦於:台灣消保協會同步啟動校園團訟、北市府公布師生求償金額、教育部表態支援,以及消保協會初估求償規模。
除消基會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也正式受理校園團訟,代表全國受害學生與教職員,向中聯油脂、泰山、福壽、福懋油4家業者求償,初估金額將達60億元,超越2015年頂新黑心油團訟的37億元[5]。消保會收件採「從寬認定」,只要學校曾使用疑似受影響油品即可申請,收件至10月30日止[4]。
行政院消保處宣布,訴訟費用將由食安基金補助,並明確分工:消基會負責一般消費者,消保協會負責學生及教職員工[3]。
台北市教育局公布,受影響師生求償金額為財產損害12萬元、精神慰撫金20萬元,合計32萬元,10月30日截止收件[16]。教育局已通知各校,並設置各學層專責諮詢窗口[12]。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國教署已在整理受影響學生人數及油品使用過程等資料,若進行團訟,將提供家長與學生最大支援[18]。
消保協會指出,受影響學校超過1000所,遠多於頂新案約90多校、2萬名學生,預估求償人數及金額都將再創新高[5]。協會也提醒,正值暑假期間,已畢業學生可由家長下載申請表,交由原就讀學校協助送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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