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業者涉將社宅租賃業務非法轉包,出現「一案雙收」亂象
- 業者先向民眾收費,再向政府請領補助,形同剝兩層皮
- 違法者將遭追繳補助、終止合約,涉詐領公款者移送法辦
- 公會推動「誠信公約」,籲業者恪守法規拒絕轉包
- 房東應確認業者為內政部第五期計畫合格業者
(綜合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公會近日發布聲明,針對部分業者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將社宅租賃業務非法轉包,導致「一案雙收」亂象,呼籲民眾應找合法業者。
公會理事長劉國基指出,部分業者為爭取案源,先以代租名義向民眾收取一個月媒合費,後續再轉作社會住宅向政府請領費用,形同「一隻牛剝兩層皮」。他強調,內政部已明令禁止重複領費,包租代管業者向政府領取的媒合仲介費及管理費已包含所有服務報酬,不得再向房東或房客收取任何代租費、仲介費、媒合費或變相行政手續費。
劉國基表示,若業者發生「一案雙收」行為,政府將追繳已領取補助費用並終止委託合約;若涉及偽造文書或詐領公款,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主管機關也可依《消費者保護法》或《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裁罰。
公會同時推動「誠信公約」,呼籲會員恪守法規、拒絕轉包。公會提醒,房東欲委託社宅業者代租包租代管,應確認業者是否為內政部社宅包租代管計畫第五期業者,可要求出示國家住都中心核發證明文件,或電洽國家住都中心及戶籍地租賃公會查詢。民眾也可依業者能否清楚講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333政策」(3稅減免、3費補助、3年服務)來判斷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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