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租代管業借牌簽約屬非法經營
- 違規業者最重可遭勒令歇業
- 專任租管人員不得同時受僱於其他業者
- 個案已由縣市政府進行專案檢查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有包租代管業者疑出現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借牌簽約爭議,內政部今(14)日表示,租賃住宅服務業為特許行業,如有借牌簽約或經營情形均屬非法,情節重大者將由縣市政府勒令歇業。
內政部指出,業者需經地方政府許可及登記後始得經營,並應設置專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辦理相關租賃文件簽證。該專任租管人員不得同時受僱於其他業者,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至於業者本身,若涉及借牌經營,除可處負責人或行為人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將由縣市政府勒令歇業。內政部表示,此個案已責請縣市政府進行專案業務檢查,如發現違規將依法裁處。業者是否有借牌經營、設置專任租管人員及其簽證等情形,均已列入縣市政府每年業務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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