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租賃專法修法踩煞車,暫不納入保障3年租期及限制租金漲幅
- 青年團體批修法「先房東、後房客」,對租屋困境改善有限
- 青團籲行政院重新研議、立法院召開公聽會納入青年意見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內政部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日前宣布政策轉彎,暫未納入「保障3年租期」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條款,僅先就不得於租賃期間任意調漲租金、保障房東合法收回房屋權益等共識部分提出修法。
台灣青年思潮等20多個團體今日發布聯合聲明,批評內政部此舉是「先房東、後房客」,對改善租屋困境收效甚微。聲明指出,許多青年離鄉求學工作,是非自願的「租世代」,若無租期保障與租金漲幅機制,房客仍將處於弱勢,恐須以荷包或犧牲居住安穩性換取租屋補助等權益。
青年團體強調,修法方向轉變屬重大決策,不能僅與房東達成共識而跳過青年聲音,呼籲行政院重新研議修法、納入年輕人意見,並要求立法院盡速提出對案、召開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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