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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摔車性侵妻姊 判刑3年10月再賠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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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交罪性侵民事賠償花蓮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男子假借看農地設局摔車,性侵同居女友的大姊
  • 受害女子隱忍5個月,因暴瘦哭泣才被女兒發現
  • 關鍵錄音檔中男子曾哽咽認錯,庭審卻改口否認
  • 刑事判3年10月,男子上訴中
  • 民事判賠40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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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花蓮縣一名男子阿翔(化名)於2024年1月間,以「查看農地」為由,誘騙同居女友的大姊小花(化名)騎機車同行。行經崎嶇山區時,阿翔故意騎向不平路面導致摔車,趁小花左手剛手術完無力反抗之際,將其壓制在草地上性侵得逞。小花當場大喊「你老婆是我妹妹,我是她大姊,你為什麼要欺負我」,阿翔仍不顧其反抗,完事後獨自騎車離去。

小花案發後因恐懼與羞愧,長達5個月不敢聲張,直到女兒發現母親情緒異常、暴瘦且反覆哭泣,經關心詢問後才曝光。檢警掌握關鍵錄音檔,阿翔曾在錄音中哽咽道歉坦承「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做這個事,我很像被鬼弄神智不清」。然而法庭審理期間,阿翔改口否認性侵,辯稱是小花跌倒時褲子「自己掉下來」,辯護人則主張道歉僅針對摔車一事。

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翔有期徒刑3年10個月,阿翔不服,目前上訴中。民事庭日前判決,審酌兩造經濟狀況、加害情節及小花精神痛苦,裁定阿翔應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自2026年2月8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小花其餘40萬元請求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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