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趙男假借問路襲胸女子,判刑6月
- 趙男累計11次性犯罪前科,含裸露、襲胸、跟蹤等
- 法官認其屢犯不改、毫無悔意[2]
- 趙男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
- 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屏東一名趙姓男子於2025年12月8日下午3時許,騎機車行經屏東市一處路段,見一名女子獨自行走,假借問路及請求協助操作導航為由接近,趁對方低頭不備時伸手觸摸其左胸,得逞後騎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趙男,依法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發現,趙男自2018年(107年)至今已累計11次性犯罪前科,犯案型態包括當街裸露生殖器、觸摸女子胸部、臀部及大腿根部,以及跟蹤騷擾等,其中多次遭判拘役或有期徒刑,近兩年甚至因裸露生殖器兩度遭判刑7月[1]。法官痛批其屢犯不改、毫無悔意[2]。
法院審酌趙男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或獲得諒解,目前雖因其他案件正在醫院接受強制治療,仍認其犯行情節非輕,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前段,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