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63歲許男騎機車隨機性騷5名女性
- 2天內犯案,第2天不到2小時連騷4人
- 手法多為假借問路、趁停紅燈觸摸胸臀
- 法官認許男無悔意,未與被害人和解
- 5罪各判4月,合併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一名63歲許姓男子,2025年5月20日、21日期間,騎機車在嘉義縣市街頭隨機性騷擾5名女性,日前遭嘉義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許男犯案手法多為假借問路或趁停等紅燈時,靠近被害女性並觸摸其胸部、臀部等部位。5月20日上午11時許,許男於太保市一處活動中心前,先撫摸一名正在推輪椅照顧長者的女性左胸下方,遭斥責離去後又回頭撫摸其臀部。5月21日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12時17分,不到2小時內連續性騷擾4名女性,地點涵蓋東區、西區等多處路口。
法官審酌,許男為滿足私慾於短時間內隨機犯案,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其中一人表示不敢單獨騎車出門,偵訊時哭泣、食慾不振。雖許男坦承犯行,但偵審期間多以「不慎碰觸」為由企圖卸責,且未與任何被害人和解賠償,難認有真誠悔悟之心。因無證據證明許男知悉其中一名受害者未滿18歲,故未依《兒少法》加重其刑。5罪各判4月,合併執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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