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梁男因欠1萬多元遭擄至山區工寮凌虐5小時
- 嫌犯持噴燈、鋸子、電蚊拍等8種器具輪番施暴
- 梁男全身多處撕裂傷、挫傷及眼部嚴重損傷
- 警方在花蓮市濟慈路攔車救出被害人
- 呂男、馬男各判2年9月及2年10月徒刑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花蓮縣一名37歲梁姓男子因積欠1萬多元債務,去年5月3日上午11時許遭21歲馬姓男子以詢問毒品為由騙出,馬男夥同另外3人強行將梁男押上廂型車,載往秀林鄉山區工寮拘禁並凌虐長達5個多小時。
馬男等人手段殘暴,先恐嚇梁男「帶去山上、斷手斷腳、這次上去就沒有要下來了」,隨後命梁男脫去上衣及褲子下跪,輪流持拖鞋、鐵尺、鋸子、噴燈、球棍、熱熔膠條及電蚊拍等工具毆打,甚至用鋸子猛壓梁男手指並揮砍頭部,全程錄影。梁男全身多處撕裂傷、挫傷及眼部嚴重損傷。
警方獲報後沿路追查,當日下午在花蓮市濟慈路攔截車輛,逮捕馬男並查獲高爾夫球桿、鋁製球棒、鐮刀、鐵鎚、藍波刀及安非他命等證物,梁男獲救。花蓮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呂男、馬男均坦承犯行並與梁男調解成立,但賠償金尚未給付完畢。合議庭審酌被告公然擄人、手段殘忍、素行不佳且有多項前科,依《刑法》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私行拘禁罪,判處呂男2年9月、馬男2年10月,扣案球棒、高爾夫球桿及榔頭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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