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遭設局押至苗栗山區,被逼跳街舞、前空翻及自慰供人觀賞
- 刑事部分主導者徐男判4年,其餘同夥各8月至1年4月
- 民事判2名少年連帶賠償1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少年遭人設局強押至苗栗通霄山區,被集體毆打並逼迫當眾跳街舞、前空翻,甚至遭脅迫「打手槍」供人觀賞,一旁還有人錄影取樂。少年趁隙逃下山後報案,全案經法院審理,刑事部分主導的徐男遭判4年最重,其餘同夥各8月至1年4月;2名未成年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民事部分,被害少年家屬向已成年被告調解獲償64萬元,另向2名鄭姓、張姓少年及其家屬求償60萬、20萬、15萬元。法院審酌,被害少年已與徐男等人完成調解,金額高於向鄭、張2人請求的60萬元,認定已足額受清償,該部分請求無據;但針對家屬求償20萬元部分,法院認為本案確實造成家屬精神痛苦,判決2名少年應連帶賠償10萬元。
被害少年因身心受創,出現焦慮、幻聽、情緒不穩等情況,甚至會有反射性逃跑,無法正常與人互動,目前收容於台中少年觀護所輔導。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