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鍾男以投資期貨為由吸引小愛投入210萬元
- 2023年兩度藉發放紅利名義性侵、猥褻女方
- 台南地院不採信鍾男辯詞,合併判4年6月
- 全案可上訴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鍾姓男子與女子「小愛」為舊識,2022年7月在一場餐會重逢後,鍾男以投資期貨為由,吸引小愛陸續投入210萬元資金。2023年間,鍾男兩度藉發放投資紅利之名,對小愛實施強制猥褻與性侵。
第一次發生在2023年2月某日晚間,鍾男約小愛至一家視障按摩店按摩,待2樓無工作人員時,掀開布簾對正在換穿衣物的小愛襲胸、揉搓雙峰,小愛呼喊「大哥不要這樣」後鍾男才停手[1]。同年3月12日晚間,鍾男又以給付紅利為由約小愛見面,在小愛車上違反其意願,拉下女方衣物以手指性侵,小愛因左手肢體障礙力氣小無法抵抗,同樣呼喊「大哥不要這樣」後鍾男自行停手[1]。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合議庭根據小愛與兩名證人的供述、雙方通訊對話內容(鍾男曾傳訊稱「妳利用美色誘惑我,全身上下被我摸透了」等),不採信鍾男辯詞,認定其犯下強制猥褻與強制性交兩罪,各判1年與3年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6月。全案可上訴。
(新增聯合報、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被害人左手殘障、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之細節,以及法院對鍾男辯詞不採信之具體理由。
新增報導指出,被害人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左手無法施力、右手也較一般人無力,與其證稱難以反抗鍾男的情況相符[1]。中時電子報亦提及被害人左手殘障[3]。
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認為鍾男自偵查至審理期間說法反覆,曾坦承未先詢問被害人即從後方抱住、碰觸胸部,也曾承認在車內拉扯衣物及碰觸胸部,之後卻改稱是被害人主動引導,前後矛盾難以採信[1]。
針對辯護人主張被害人受害後仍持續與鍾男聯絡、未立即呼救或報警,與一般性侵被害人反應不同,法院認為被害人投入投資金額達210萬元,其中部分款項向友人借貸,考量可能無法取回本金及紅利而選擇暫時隱忍,尚屬合理[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