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國術館陳姓負責人誆稱「刺激神經」猥褻女客
- 4度要求全裸並舔拭私處、抓捏乳房
- 法官認定以治療為名行猥褻之實
- 陳男犯後否認犯行,辯稱「按肩頸穴」
- LINE對話紀錄顯示刻意選家人不在時「治療」
- 依4項強制猥褻罪判應執行4年6月
- 全案可上訴
脈絡更新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某國術館陳姓負責人,利用女病患長期求診脊椎側彎的機會,多次以「刺激內部神經」等話術要求對方全裸,並進行舔拭私密處、抓捏乳房等猥褻行為。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以治療為名行猥褻之實,犯後否認犯行、態度欠佳,依4項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月,合併應執行4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5歲女子因全家長期信任陳男,自2022年5月至2025年7月間固定前往推拿。陳男誆稱「穿內褲會影響治療」,要求女子脫去衣物,以盤腿姿勢躺在推拿床上,在按摩過程中以手掌按壓乳房、以手指沾口水觸碰私密處,甚至舔拭下體,並稱「口水比較健康」、「這是在刺激內部神經」[5]。事後陳男還傳訊「上下的顏色真棒」,女子回覆「我知道啊,不過真的不要」、「不喜歡」明確拒絕[5]。
女子母親表示,全家與陳男認識已久,陳男曾要求女兒脫光治療,但被她拒絕。直到2025年8月女兒向她吐露真相,全案才曝光[3][2]。
審理時陳男辯稱「刺激內部神經」是指按肩頸穴,「顏色很棒」是指嘴唇氣色,且自己同年4月心臟病手術後無法用力,不可能犯案[5]。法官檢視LINE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傳訊「晚上只有阿北和大兒子在家」、「超過7點30分就不行了,因為阿姨8點就回來了」,顯示他刻意選擇家人不在時進行「治療」,並非正常推拿[5]。女子事後也傳訊「被你全身看光,全身治療是我活該」、「如果真的是正常的治療,我就可以跟其他人一起去,或者你的老婆也在旁邊」等語,證明每次治療均被要求全裸[5]。
法官認定,陳男利用患者信任與資訊不對稱,以專業名義行猥褻之實,時間長達3年,嚴重侵害性自主權,且犯後飾詞狡辯,耗費司法資源,態度欠佳,因此判處4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