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精神科醫師楊男利用門診機會性侵男病患
- 在診間隔褲摸下體,在宿舍強迫口交
- 台東地院判性騷4月、強制性交4年8月,合併4年10月
- 楊男否認犯行,辯稱是治療誤會,法院不採信
- 楊男曾以「傻瓜醫生」形象上過媒體[1]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東某醫院楊姓精神科醫師,被控利用心理治療門診機會,在診間及醫院宿舍對男病患進行性騷擾及強制性交。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2月18日下午,男病患小偉(化名)前往醫院進行心理治療特別門診。楊男遲到半小時後才開始諮商,結束前先擁抱小偉,趁其不備掀開衣物檢視身體,並以「褲子穿太緊」為由,隔著褲子碰觸其下體。小偉當下拒絕後,楊男才停手。
楊男隨後以診間不適合私人諮商為由,提議提供醫院宿舍作為後續諮詢場所。小偉因提及母親來訪台東的住宿困擾,楊男便表示可提供閒置空間。當天下午4時許,兩人各自騎車前往宿舍。楊男介紹完屋內空間後,在客廳從背後偷襲小偉下體,遭拒後短暫停手,但當兩人準備離開時,楊男又將小偉拉至沙發,強吻耳朵、強迫跪地口交,直到設定的接小孩鬧鐘響起才罷手。
小偉事後未立即報案,先向友人及伴侶求助,並透過LINE及與ChatGPT對話尋求意見,經友人鼓勵後才撥打113通報。法院認為,小偉歷次陳述核心內容一致,且有友人證詞、LINE對話紀錄等補強證據,與遭受性侵害後常見心理狀態相符,認定楊男犯行明確。
楊男否認犯案,辯稱雙方互動僅是治療關係,可能因小偉與男友關係問題產生誤會。但法院指出,楊男任職該醫院10年以上,明知宿舍不得出借病患,且其自承會對病人開玩笑說「下次打一下屁股」、「小心下次被我吃」等語,顯示對小偉有相當好感,相關辯解不足採信。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男曾出書分享偏鄉義診經驗,有「傻瓜醫生」之稱,形象與犯行形成強烈對比[1]。
法院審酌,楊男身為醫師,負有更高專業倫理責任,卻利用病患對醫療專業的信賴侵害其身體自主權,犯後未坦承犯行,因此量處上述刑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