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7)日宣布,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該修法放寬黨政軍持股上限至1%,並將投資行為人納入裁罰對象,違者可處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李慧芝表示,此次修法涉及的黨政軍條款及裁罰對象規定,與卓榮泰先前決定不予副署的《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及第50條內容相近。為避免法律施行後因規定不一致產生執法爭議,甚至引發違憲疑慮,卓榮泰依憲法賦予的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
此外,行政院同日也宣布,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同樣不予副署。李慧芝指出,該條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且其中「企業贊助款」及民眾自存設計恐擴大貧富差距。政院將持續推動原有的「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18項家庭支持措施」,包括育兒留停6+3、婚假延長至14天、產假延長至12周等[2]。
這是行政院第4度、累計共7案針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祭出不副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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