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妻在Threads發文指控女子「想當小三」,獲1.5萬讚
- 被指控女子提告,士林地院判人妻4月徒刑
- 法官認定網路公審已超出合理評論範圍
- 人妻行為同時觸犯加重誹謗及非法利用個資罪
- 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Threads公審小三 判刑4月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Threads個資法士林地院妨害名譽網路公審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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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北部一名人妻因不滿女子疑似長期糾纏丈夫,2025年8月間在Threads公開發文,怒嗆對方「想當小三上不了位」,並製作影片指控對方單戀丈夫、遭封鎖後仍持續聯繫。貼文迅速擴散,累計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3474次分享。
被指控的女子提告後,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私人感情糾紛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不能透過網路公審。法官指出,人妻在貼文及影片中反覆使用「想當小三」、「糾纏人夫」等說法,客觀上足以貶損對方名譽及社會評價;且人妻身為熟悉社群平台運作的成年人,應知網路傳播快速,仍執意發布,足認具有散布於眾及損害對方利益的意圖。
對於人妻主張所述內容屬實,法院檢視證據後認為,不足以證明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確實有意介入;對方也曾否認知道人妻與丈夫已婚。法官另指出,對方雖曾發布失戀相關文字,但未明確指向特定對象,不能僅憑人妻的理解推論其意圖。
法官特別點出「網際網路公審」問題,認為人妻若確信對方有破壞婚姻行為,大可先蒐證後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或循訴訟程序維護權益,卻選擇將糾紛搬上Threads,讓不了解完整經過的第三人形成負面印象,已超出合理評論範圍。
士林地院認定,人妻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加重誹謗罪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屬想像競合,從一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