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近日公告一名駕駛職缺,預計6月29日出缺,月薪標示為2萬9220元至3萬9270元。由於今年最低工資月薪已達2萬9500元,該薪資下限明顯違反《最低工資法》規定,也低於行政院人事總處要求中央政府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即3萬2450元)的標準。此外,該職缺薪資上下限差距達1萬50元,超出勞動部《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建議的5000元區間上限[3]。
勞動部長洪申翰今(3)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會前受訪時坦承,該簡章「確實為誤植」,強調昨日發現後已第一時間下架。他表示,勞動部所有約僱人員,包括工友、約用人員,都遵守行政院要求起薪在最低工資1.1倍的規定,絕對不會有違法狀況[2]。
勞動部祕書處副處長呂美伶最初回應,薪資部分屬官方制式文字,因駕駛員額管制已久,目前月薪幾乎都會核給最高級距。但隨後改口,公告內容是同仁誤引舊資料,將更正為最新數額表,駕駛薪資最低為2萬9550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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