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妻陪病結識主治醫師,在休息室擁吻並多次車震、開房
- 人夫發現後離婚,向醫師提告求償148萬元
- 醫師辯稱遭人妻主動接近,反指是夫妻設局索賠
- 法官不採信醫師抗辯,判賠35萬元慰撫金
- 醫師月收入約23萬元,人夫月收入約11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苗栗一名人妻因照顧重病住院的母親,結識母親的主治醫師,兩人自2024年7月起發展不倫戀。醫師明知人妻已婚,仍於同年7月16日在醫院12樓的醫師休息室內擁抱親吻人妻,隨後一個月內更密集發生多次性行為:7月21日相約在頭份市某賣場碰面後,將車開往空地車震;7月30日至8月2日間及8月7日,兩度前往汽車旅館開房;8月13日再由人妻駕車載醫師至竹南鎮路邊,進行第4次性行為。
人夫發現妻子與醫師的鹹濕對話後精神受創,雖曾嘗試婚姻諮商,最終仍於2025年底協議離婚,並向醫師提告求償148萬元慰撫金。
醫師出庭坦承有性行為,但辯稱是人妻主動聯繫、宣稱長期遭家暴且有離婚打算,自己出於關心才來往。醫師更提出人夫與人妻在案發後仍多次出遊、在社群平台張貼親密合照的證據,質疑人夫未受重大精神損害,甚至懷疑是夫妻倆預謀設局索討高額賠償金。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醫師與人妻發生性行為已嚴重破壞人夫婚姻圓滿。對於醫師提出的合照抗辯,法官指出夫妻離婚前互動原因繁多,人夫可能為未成年子女利益或維持家庭完整而隱忍,不能僅憑社群貼文認定婚姻未受破壞;醫師也無法提出實據證明遭設局,抗辯不足採信。法官審酌人夫經營機車行月收入約11萬元、醫師月收入約23萬元,判決醫師應賠償35萬元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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