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經理與人夫無套並要求對方驗性病,正宮提告
- 新北地院認定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30萬元
- 2021年的部分因已逾2年時效,不予採計
- 佳佳辯稱對話是玩笑、帳號被盜,法官不採信
女經理與人夫無套 正宮獲賠30萬
發展中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侵害配偶權性病檢查新北地院賠償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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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一名人妻小晴(化名)發現丈夫阿成(化名)與同部門女經理佳佳(化名)長期互傳曖昧訊息,內容提及「我們無套」,佳佳甚至要求阿成去做性病檢查。小晴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佳佳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晴與阿成於2013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佳佳明知阿成有家庭,仍自2021年起透過通訊軟體傳送「想你」、「想抱抱」等訊息,阿成也回覆「愛你」。2025年5月間,雙方對話更涉及私密身體話題,包括討論男方私密處有無受傷、佳佳提及自身分泌物狀況等。
關鍵對話顯示,佳佳因要做切片手術,傳訊提醒阿成去驗性病以保護自己,並直言「我們無套」,證實兩人有未採取保護措施的性行為。佳佳在法庭上辯稱對話只是安慰主管的玩笑、帳號被盜或傳錯人,但法官認為,佳佳被質問當下未否認發訊息,這些辯詞均不予採信。
法官審理指出,小晴早在2021年4月就發現兩人傳曖昧訊息並提出質疑,但直到2025年6月才正式提告,2021年的部分已超過2年時效,不予採計。針對未逾時效的侵權行為,法官認定佳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考量雙方收入及家庭所受傷害,判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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