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車位房屋稅關鍵在「是否收費」及「是否營業」
- 未收費、未營業的住戶自用車位可適用住家用低稅率
- 收費停車場、管理室、汽車旅館車庫等適用較高稅率
- 新建案停車位用途複雜,購買前應確認登記用途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地上停車空間的房屋稅課徵方式,關鍵在於是否「收費」及是否「營業使用」。若停車空間僅供住戶自用、未對外收費且無營業行為,原則上可適用較低的住家用稅率。
反之,若停車空間涉及收費或與營業行為密不可分,例如對外營運的收費停車場、停車場管理室及員工休息室,或汽車旅館一樓專供旅客停車的車庫,均須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稅負較高。
稅務局提醒,近年新建案常將停車空間與商業設施整合規劃,民眾購買或使用前應確認登記用途與實際使用情形是否一致,以免因使用方式改變導致房屋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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