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田女在丈夫車內裝GPS與密錄器蒐證1個月
- 丈夫確有婚外情,民事判賠田女
- 田女因違法監控遭判刑3月,緩刑2年
- 法院:夫妻忠誠義務不等於可全面監控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嘉義田姓婦人懷疑高姓丈夫出軌,委託他人在丈夫使用的汽車內偷裝GPS追蹤器與具錄音功能的密錄器,持續約1個月蒐集行蹤與車內對話,並將錄音內容作為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的證據。高男與鍾女收到起訴狀後才發現遭竊錄,提出刑事告訴。
嘉義地院審理後,確認高男與鍾女確有婚外情,民事部分判決兩人須對田女負侵害配偶權的賠償責任。但刑事部分,法院認為抓外遇不能成為違法監控的理由,依違法監察他人通訊罪判田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GPS、密錄器及竊錄資料等沒收。全案可上訴。
法院指出,汽車雖登記田女名下,但長期由高男實際使用,高男及車內乘客對行蹤與車內談話仍有合理隱私期待;夫妻雖有婚姻忠誠義務,但不代表一方須接受另一方全面監控,田女持續蒐證約1個月,已逾越合理蒐證範圍。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