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姑丈趁春節及清明連假猥褻熟睡姪女2次
- 姪女裝睡忍辱,事後在校揭露受害
- 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2年徒刑
- 指侵及105年舊案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於2023年農曆春節及清明節連假期間,陪同妻子返鄉探親時,趁同房家人熟睡之際,兩度對就讀國小的姪女伸出狼爪,親吻其胸部與私密處,並以手觸摸。姪女當下雖被驚醒,但因極度恐懼而選擇「裝睡」並偶爾翻身,希望對方停手。事後姪女返校上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後察覺不適,主動向老師揭露受害經過,並在母親陪同下報警。
桃園地院審理時,姑丈對犯行供認不諱。法官認定,姑丈主觀上誤認姪女仍處於熟睡狀態而乘機犯案,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決,2次犯行各處有期徒刑1年2月,合併應執行2年。法官審酌姑丈身為長輩卻枉顧人倫,對姪女身心成長造成創傷,且至今未能取得被害人及家屬諒解。
此外,檢察官另指控姑丈涉嫌以手指侵入,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但法官審理後認為,除姪女單一指訴外,校方輔導紀錄僅概括記載「觸摸私密處」,輔導老師也證稱當時未細問細節,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此部分因證據不足不另為無罪諭知。另針對公訴意旨提及105年間姑丈也曾有猥褻行為,也因時間久遠且缺乏補強證據,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