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3度與未滿16歲女友無套性交,刑事判8月確定
- 案發於會考前1個月,少女成績受影響且頻繁缺課
- 父憂懷孕染病,求償120萬精神慰撫金
- 法官判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阿凡(化名)明知女友未滿16歲,仍在2024年4月10日、11日及21日,三度將她帶回住處發生無套性行為。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判3罪,各處有期徒刑5月,合併應執行8月確定。
案發時間正值國中教育會考前約一個月,少女事後頻繁缺課、抗拒到校,無心準備考試,導致會考成績大受影響。由於全程未使用保險套,父女倆終日擔心意外懷孕或感染性病,少女父親精神承受巨大壓力,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阿凡求償120萬元精神慰撫金。
阿凡對刑事認定事實無異議,但辯稱僅有國中學歷,入監前靠打工維生,無力負擔高額賠償。法官審酌後認為,阿凡行為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全發展,也讓父親需隨時輔導女兒偏差行為並承擔受孕、染病風險,確實侵害父親基於父女關係的身分法益。綜合雙方經濟狀況及阿凡迄今未和解等情狀,判決阿凡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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