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中聯毒油案 台糖5月已拒收超標油品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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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台糖毒油案苯駢芘高雄市衛生局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台中地院查出台糖5月已通報中聯油脂311號油槽原料油不合格
  • 高市府證實台糖拒收該批超標半成品原料油
  • 不合格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生產製程
  • 食藥署已封存311號油槽,確認未流入市面
  • 台糖原料油實際來自301號油槽,非問題批號
  • 高市府7月9日已預防性下架中聯供應鏈台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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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中聯油脂毒油案出現重大進展。台中地院調查發現,台糖早在今年5月已通報中聯油脂311號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高雄市衛生局1日深夜發布新聞稿說明,台糖已拒收該批不合格半成品原料油,相關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生產製程。

衛生局表示,台糖向市府說明,該批半成品原料油由福懋委託中聯油脂代工生產,原規劃供台糖後續精煉使用。依雙方契約,原料須通過SGS檢驗,其中致癌物苯駢芘(BaP)含量須低於2ppb,但該批原料檢驗結果超過合約標準,台糖依法拒絕驗收。

衛生局指出,311號油槽存放的是半成品原料油,食品藥物管理署先前查核中聯油脂時,已掌握該批油槽並完成封存,確認未流入市面。此外,台糖採購的原料油實際來自301號油槽,與食藥署公布的問題311號油槽不同,不屬於已公布的問題油品批號。台糖原料油在進入製程後,仍須經脫膠、脫色、脫臭等精煉程序,並完成實驗室檢驗合格後才會出貨。

高市府已於7月9日針對所有涉及中聯供應鏈的台糖產品預防性下架。目前台糖生產油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台糖5月拒收超標原料未通報,遭在野黨質疑隱匿
  • 經濟部稱超標原料非食安法通報標的,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 食藥署澄清5月未接獲通報,6月30日才獲中聯通報
  • 台南市府啟動對台糖總公司行政調查
  • 台糖發布5點聲明,重申依法無通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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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12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資訊聚焦於台糖5月拒收超標原料後未通報主管機關的爭議,以及各方回應。

政治人物質疑與政府回應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質疑,台糖為官股占90%的國營事業,5月得知油品超標7倍後,有無通報經濟部或高雄市政府[36][12]。國民黨團批評台糖「查到毒油竟然不報」,讓民眾多吃了1個月以上的毒油[18]。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質疑,南僑因延遲通報遭罰,台糖做法相同卻未被罰,高雄市衛生局「遇到綠色的國營事業就轉彎」[21]。台中市長盧秀燕更批評中央「蓋牌、吃案、當門神」[28]。

經濟部2日發布4點說明,強調超標原料非《食管法》通報標的,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並舉例「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要求採購人員把看到有爛菜葉的攤販全數通報主管機關,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不是食品業者的義務」[35][31]。

食藥署澄清與台南市府調查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澄清,食藥署是6月30日下午4時6分才接獲中聯通報,絕無5月已知情卻「蓋牌」的情事[33][26]。王德原指出,台糖收到的是粗膠原油「原料」,非《食安法》第7條第5項所規範的「產品」,高雄市衛生局已認定台糖無通報義務[33][24]。

台南市政府2日召開食品安全專案會議,指派副市長趙卿惠督導,啟動對台糖總公司的行政調查,釐清是否善盡管理或通報責任[30][13]。

台糖5點聲明與經濟部查核

台糖2日發布5點聲明,重申5月11日採樣、15日得知苯駢芘14.7ppb(超標7倍)、18日即拒收,問題原料未進入供應鏈。今年累計自驗12件、主管機關抽驗20件,共32件檢驗皆合格。經濟部7月28日派員赴小港廠查核,確認台糖說法與資料相符[10][2]。

追蹤報導 #3
重點摘要
  • 石崇良:台糖驗粗膠原油非食用油,無強制通報義務
  • 林靜儀批外界混淆半成品與成品,「多想幫中聯抱不平」
  • 經濟部: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 食藥署:6/30才接獲通報,絕無蓋牌
  • 台南市衛生局啟動台糖行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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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8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長石崇良2日明確表示,台糖5月驗出超標的是「粗膠原油」半成品,非《食安法》規範的最終食用油,依法無強制通報義務,並反問外界追究台糖與高雄市政府的邏輯何在[14][13]。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也批評,將半成品原料與成品食用油脂混淆視聽,「是多想幫被罰的中聯抱不平?」[10][1]

經濟部與食藥署重申立場

經濟部再度聲明,台糖採購的粗膠原油為製造原料,非《食管法》通報標的,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並以「餐廳採購看到爛菜葉不必通報」比喻[9][2]。食藥署強調,6月30日下午4時6分才接獲中聯通報,絕無5月知情卻蓋牌情事[6]。

台南市府啟動行政調查

台南市衛生局2日召開食安專案會議,將追查台糖總公司是否有行政通報程序疏失[5]。

追蹤報導 #4
重點摘要
  • 蔣萬安批中央整體失能,質問卓榮泰是否戀棧、賴清德是否道歉[29]
  • 黃國昌要求釐清卓榮泰是否知情台糖5月檢出結果[30]
  • 鄭照新、陳菁徽援引《食安法》條文反駁衛福部「原料免通報」說法[34][18]
  • 陳其邁籲朝野停止互相指責,應討論修補食安法漏洞[38]
  • 經濟部連發4文稱台糖是「好寶寶」,殷瑋痛批「廟堂之上朽木為官」[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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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12家媒體報導)

8月3日,朝野政治人物與地方首長針對台糖5月知情未通報的爭議持續交鋒,並出現對《食安法》適用的新一輪法律攻防。

政治人物交鋒

台北市長蔣萬安3日批評,衛福部、經濟部及台糖接連為台糖辯解,顯示「整個政府整體的失能」,質問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還要戀棧、總統賴清德是否應出面道歉[29][28]。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質疑,卓榮泰7月中旬赴立法院進行食安專報時,對台糖5月知情一事隻字未提,要求經濟部說明卓榮泰當時是否知情;若經濟部不知情,應撤換台糖董事長吳明昌,若知情卻未告知卓榮泰,則應撤換經濟部長龔明鑫[30][24]。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反批在野黨「蒙眼拿刀亂砍」,強調台糖本身非法定義務通報人,真正法定義務通報人是中聯[35]。

法律攻防:原料是否適用《食安法》

台中市長鄭照新指出,《食安法》第3條明確定義食品包含原料及半成品,中央在通報義務認定上應從嚴不從寬[34]。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則舉113年3月食藥署新聞稿為例,當時要求業者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之虞時應主動通報,質疑衛福部「打臉自己」[18]。作家漂浪島嶼也援引《食安法》第7條條文,指出產品定義包含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且「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即應通報,批評政府的切割大法讓修法後仍罰不到台糖[20][13]。

高雄市長陳其邁籲朝野停止互相指責

高雄市長陳其邁3日親上火線,還原台糖5月檢出問題後中聯並未交貨、油品未流入市場的過程,強調高市府7月9日已全面預防性下架與中聯相關產品。他直言「朝野不要再吵了」,應坐下來討論《食安法》漏洞如何修補,並主張市占率高的油品製造商應加重自主管理責任與罰則[38][37][32]。

經濟部連發4文稱台糖「好寶寶」

經濟部3日連發4篇臉書貼文為台糖辯護,強調台糖從原料到產品層層檢驗,今年累計32件檢驗皆合格,雖是事件受害者,仍以高標準自我檢驗,是「好寶寶」[31][27]。此舉引發輿論反彈,北市研考會主委殷瑋痛批經濟部「廟堂之上朽木為官」,質疑問題油流向未交代[6][2]。

追蹤報導 #5
重點摘要
  • 台中市府對中聯、福懋各重罰300萬元[46][45]
  • 卓榮泰稱「台糖該通報時就有通報」,在野批滿口廢話[27][24]
  • 龔明鑫稱「地方多查幾次就不會發生」,經濟部悄改貼文[31][30]
  • 高檢署主任陳宏達:通報是法律明定義務,非政策口號[42][34]
  • 食藥署重申粗膠原油非食品,台糖免通報[43][38]
  • 台南市議員批食安漏洞,衛生局坦言自治條例未涵蓋半成品[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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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0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府重罰中聯、福懋各300萬元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3日晚間宣布,中聯及福懋於5月18日得知原料油苯駢芘超標後,均未即時向台中市府通報,依《食安法》第47條第2款各裁處法定最高額300萬元[46][45]。這是台中市第二度對中聯開罰,此前已於7月7日對中聯、福懋及福壽各罰300萬元[44]。

卓榮泰稱「該通報時就有通報」 在野批滿口廢話

行政院長卓榮泰3日受訪表示,「台糖該通報的時候就有通報」[27][24]。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此說法如同賴清德「該究責就究責」一樣是滿口廢話,並質疑台糖何時通報、通報給誰、為何立法院專報隻字未提[37][36]。國民黨團要求行政院公布311油槽存量、油品流向、經濟部與政院何時知情,以及究責相關人員[18][4]。

經長稱「地方多查幾次就不會發生」 經濟部悄改貼文

經濟部長龔明鑫3日表示,台糖只是買家,非通報義務人,真正的查驗機關是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事前多去查幾次,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30][26]。此說法引發台中市府反彈。媒體人樊啓明發現,經濟部悄改2篇臉書貼文,刪除「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等字句,並將「好寶寶」改為「乖寶寶」[31]。

高檢署主任:通報是法律明定義務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發文指出,經濟部「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的說法不能取代法律分析,依《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及《食安法》第7條,通報是法律明定義務,法治國最大的危險是有法不依[42][34]。

食藥署再釋疑:粗膠原油非食品 台糖免通報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3日說明,粗膠原油不能供人食用,不符合食品定義,且台糖未收貨,不適用《食安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南僑因已購入並進入生產加工程序,情況不同[43][38]。台大公衛教授吳焜裕也指出,現行法規通報義務主要針對「食用油」產品,而非精煉前的粗油原料[12]。

台南市議員批食安漏洞 要求修自治條例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詢指出,台糖5月發現問題卻未通報,台南市衛生局直到8月2日才從媒體得知,凸顯半成品及原料端的通報漏洞。衛生局長李翠鳳坦言,現行自治條例主要管理食品成品,未涵蓋半成品,確有補強空間[25][15]。

追蹤報導 #6
重點摘要
  • 檢調發現中聯員工早在4月就反映原料異常[13]
  • 總統府籲勿政治操作,藍營批中央包庇台糖[9][4]
  • 詹長權:國營事業應主動通報,這是政府誠信問題[5]
  • 高市議員質疑市府護航,高市府將事證移送台南裁罰[11]
  • 民進黨團反批中市府未道歉,何孟樺質疑蔣萬安避談中聯[10][6]
  • 陳其邁:無良廠商該倒就倒,籲修法納管精煉前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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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15家媒體報導)

中聯員工4月已察覺異常 檢調追查

聯合報獨家報導,檢調發現中聯第一線員工早在4月就反映原料油異常,中聯蔣姓襄理對此表示「不清楚檢調查的內容」,不便回應[13]。

總統府籲勿政治操作 藍營批包庇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4日表示,中聯311號油槽粗油從未移出台中廠區,呼籲中央地方合作解決問題,而非「每天政治操作、到處嫁禍」[9]。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則質疑,南僑因原料油異常未通報被罰300萬元,台糖卻被說不用通報,政府「包庇台糖吃案」[4]。

台大教授詹長權: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問題

台大公衛教授詹長權發文指出,即使現行法對通報義務有不同解釋,國營事業率先發現重大食安風險時,應採取比私人企業更積極作法,這已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的問題」[5]。林口長庚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則表示,台糖依法無通報義務,但「法律沒有要求,不代表不能做更好」[7]。

高雄市議員質疑市府護航 高市府移送台南裁罰

國民黨高市議員邱于軒質疑,高市府一再替台糖發布澄清聲明,「彷彿成了台糖發言人」,要求依法裁罰[11]。高市府回應,將把查廠資訊及法律釐清等事證,移送台南市衛生局做最後裁罰判斷[11]。

民進黨團反批中市府未道歉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4日表示,此案引爆點在台中市政府,但中市府至今未公開道歉,甚至刻意轉移焦點[10]。民進黨北市議員何孟樺則批評蔣萬安「痛罵台糖卻避談中聯」,質疑蔣是中聯最大門神[6]。

陳其邁:無良廠商該倒就倒

高雄市長陳其邁4日表示,現行法規僅針對食用油脂訂有苯駢芘限量,應比照歐盟建立全流程流向管理,推動修法;對於中聯隱匿未通報,他重話說「無良廠商該倒就倒」[13]。

追蹤報導 #7
重點摘要
  • 藍營議員赴北檢告發台糖董座吳明昌涉瀆職[22][9]
  • 吳明昌回應:台糖依法不需通報,法律上完全沒問題[13]
  • 台糖主管稱通報恐變誣陷廠商,因粗油用途多元[7]
  • 林靜儀po製程圖反擊,中市府批其混淆視聽[19][5]
  • 食藥署2024年新聞稿遭翻出,當時要求原料異常也須通報[23][15]
  • 高市府提修法3主張,要求檢驗結果主動申報[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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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13家媒體報導)

藍營赴北檢告發台糖董事長吳明昌瀆職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鍾沛君、柳采葳4日赴台北地檢署,告發台糖董事長吳明昌涉犯瀆職罪,指控台糖5月驗出苯駢芘超標後未通報,質疑基層通報後是否遭高層「蓋牌」[22][9][4]。吳明昌回應,台糖依法不需通報原料,「想做什麼是他們的自由」,強調台糖在法律上完全沒問題[13][12]。

台糖主管:通報恐成誣陷廠商

台糖主管進一步說明,粗油可做肥皂、生質柴油等非食用油用途,若台糖在未取得所有權、不知用途下逕行通報,萬一對方未做食用油,「台糖豈不糗大了,誣陷人家」[7]。

林靜儀再批混淆視聽 中市府反擊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4日po出油品製程圖,強調粗膠原油需經脫膠、脫臭等至少10道程序才能食用,反問「粗膠原油是可以吃嗎?」並指台中市從未驗過中聯原料端的苯駢芘[5][3]。台中市府回應,依《食安法》食品定義包含「供人食用的原料」,反批林靜儀混淆視聽[19]。

食藥署2024年新聞稿遭翻出打臉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翻出食藥署2024年3月新聞稿,當時要求業者「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通報,質疑食藥署2026年說法自打嘴巴[23][15]。

高市府提修法3主張

高雄市衛生局4日發布新聞稿,主張修訂《食安法》第9條「非追不可」制度,新增檢驗結果主動申報、擴充粗油申報欄位、勾稽受貨人資格等3項措施,讓地方政府能同步掌握跨縣市供應鏈異常資訊[21][20]。

追蹤報導 #8
重點摘要
  • 台糖副總攜粗油赴立院,稱2ppb為內定成本標準非食安法要求
  • 綠委林楚茵指粗油可做肥皂,「汽車不會得癌症」,台糖無須通報
  • 林淑芬批供應鏈內部斷訊,籲收回業者自主管理
  • 石崇良:修法將通報範圍擴大至原料、半成品
  • 陳宏達再批黃偉哲「賣汽柴油」說法轉移焦點
  • 黃智賢引用歐盟法,指通報責任在中聯非台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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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9家媒體報導)

台糖副總攜粗油赴立院 稱2ppb為內定成本標準

台糖副總經理蔡東霖5日攜「黃豆粗油」與「大豆沙拉油」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強調粗油不可直接食用,台糖訂定苯駢芘2ppb驗收標準非《食安法》要求,而是內定招標規格,因低於2ppb的粗油製程最順暢、成本最低[8][7]。他說明,台糖4月29日決標3千公噸黃豆粗油,5月11日檢驗1,100噸發現超標後即封存退貨,這是台糖首次遇到供應商油品不符規格[8]。

綠委:粗油可做肥皂 汽車不會得癌症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指出,粗油可加工成食用油,也可做肥皂、工業潤滑油等非食用產品,「如果拿去給汽車用,汽車又不會得癌症」,台糖何必通報[12]。立委林淑芬則批評,此案凸顯重大食安警訊「斷訊於供應鏈內部」,政府應收回業者自主管理,改為高度監管[9]。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已在《食安法》修法草案中將通報品項從「產品」擴大至「原料、半成品」[9]。

藍營續攻通報義務 陳宏達再批地方轉移焦點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主張,台糖既有檢驗權就有通報義務[3]。台北市長蔣萬安5日再批,國營事業發現毒油超標竟可不通報,「人民無法接受」[6]。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再發文,指台南市長黃偉哲稱台糖油品事業部「賣汽柴油」是轉移焦點、不知所云[4][2]。資深媒體人黃智賢則引用歐盟《一般食品法》反駁,通報責任在於將問題產品投放市場的業者,即中聯油,而非拒收的台糖[5]。

台糖主管:逕行通報恐淪誣陷

台糖主管重申,粗油可做肥皂、生質柴油等非食用油,台糖不知福懋油會如何處理問題粗油,若逕行通報而對方未做食用油,恐淪為誣陷廠商[1]。

追蹤報導 #9
重點摘要
  • 台糖正式向福懋提告,求償至少2.43億元
  • 石崇良:食安修法將擴大通報至原料、半成品及未收貨情況
  • 法界分析:通報義務卡在「供應」關係是否成立
  • 林淑芬主張修法明定重大風險資訊強制通報責任
  • 陳椒華:台糖發現問題就應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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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央社等12家媒體報導)

台糖正式提告福懋 求償至少2.43億元

台糖5日宣布,因福懋提供來自中聯的粗油油源涉苯駢芘超標,導致台糖商譽受損、商品下架,將委請律師正式向福懋提告求償。台糖保守估計沙拉油商品損失至少2.43億元,商譽損失尚在估算中[8][6][5]。

立院衛環委員會專報 法律爭點再聚焦

台糖副總蔡東霖5日攜「黃豆粗油」與「大豆沙拉油」赴立院備詢,強調2ppb驗收標準為內定招標規格,非《食安法》要求,因低於2ppb的粗油製程最順暢、成本最低[9][7]。

衛福部長石崇良說明,此次《食安法》修法將擴大通報責任,從現行產品異常通報擴大到半成品、原料及高風險加工鏈,且針對台糖未收貨情況,未來亦將納入通報責任[9][7]。

法界:通報義務卡在「供應」認定

自由時報獨家分析指出,本案爭點不只在粗膠原油是否屬食品,更在於《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所稱「上游供應」是否涵蓋尚未完成交貨、驗收不合格即遭拒收的原料。若雙方已簽約並進行採樣驗收,可能已進入履約程序,不能因最終拒收就否定供應關係;但若將完成交貨視為供應前提,則台糖可能尚未觸發通報義務[12]。

林淑芬:重大異常應強制通報

立委林淑芬指出,苯駢芘14.7ppb不只是買賣雙方要不要交貨的問題,超標代表上游原料出現重大污染訊號,若資訊未公開,後續油品是否封存、精煉、轉賣仍由業者自行處理。她主張修法明定「重大風險資訊責任」,即使尚未收貨、尚未入廠,只要發現供食品製造使用的原料有重大異常,就應限期通報[11]。

陳椒華:台糖應上報

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台糖既然發現油品材料有問題就應上報,以免影響台糖形象[1]。

追蹤報導 #10
重點摘要
  • 台糖工會首度發聲,籲勿以片面資訊傷害台糖信譽[中央社]
  • 學者吳焜裕再析:粗油無BaP標準,依法無通報義務[自由時報]
  • 法界指自治條例「供應」定義不明確,不宜擴張解釋[自由時報]
  • 藍營揭台糖董事多為綠營子弟兵,批淪「綠糖」[聯合報]
  • 陳菁徽亮修法草案,質疑衛福部說法自相矛盾[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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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6家媒體報導)

台糖工會首度發聲 籲勿片面指控

台糖工會6日發布聲明,強調事件已造成第一線員工承受極大壓力,影響公司品牌形象,呼籲各界在事實未完全釐清前,避免以片面資訊或未經證實的推論傷害台糖信譽[中央社][中時電子報]。工會表示,相關事實應以主管機關調查結果為準,而非憑媒體報導下結論[自由時報]。

學者吳焜裕再析:粗油無BaP標準 無通報義務

台大公衛學者吳焜裕7日再發文說明,食藥署僅針對「直接供飲食或食品加工之油脂」訂有BaP限量2ppb,並未針對粗油訂定標準,因此即使驗出14.7ppb,依現行規範並無通報義務[自由時報]。他舉例,日常食物也可能含戴奧辛等一級致癌物,不能因檢出就直接認定不能食用,須透過訂定標準才能判斷[自由時報]。

法界:自治條例「供應」定義不明確

自由時報獨家分析指出,《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所稱「上游供應之食品」是否涵蓋尚未完成交貨、驗收不合格即遭退回的原料,規範不明確。法界認為,基於法律明確性及處罰法定原則,不宜擴張解釋,但主管機關仍可透過行政指導或修法補足灰色地帶[自由時報]。

藍營再攻台糖董事結構

國民黨團6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台糖董事名單,指現任董事長吳明昌曾任屏東「信賴之友會」執行長,董事趙卿惠、張桂鳳、鄞鳳蘭等均為綠營要角子弟兵,質疑台糖已淪為政治酬庸的「綠糖」,並批評吳乃仁欠款1.7億元追討消極[聯合報][今日新聞]。

陳菁徽亮修法草案打臉衛福部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6日出示行政院最新送立院的《食安法》修法草案,質疑若粗油原料依法不需通報,為何修法要將通報範圍擴大至原料及半成品,批評衛福部說法自相矛盾[中時電子報]。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