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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犯獄中猥褻男獄友 二審改判8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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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舒幼龍高雄監獄高雄高分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姦殺犯舒幼龍在監獄舍房內跨坐磨蹭男獄友
  • 辯稱「只是在玩」,二審勘驗監視器認定猥褻
  • 一審判10月,二審考量精神疾病改判8月
  • 舒男犯後否認犯行,法官認定毫無悔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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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24年前犯下姦殺姪女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的舒姓男子(聯合報報導其名為舒幼龍),在高雄監獄服刑期間,於2023年11月11日晚間在舍房內,無視同房男獄友推拒掙扎,強行跨坐對方身上,隔著褲子以生殖器磨蹭其下腹部洩慾。舒男辯稱雙方「只是在玩」,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徒刑。

檢方與舒男均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勘驗舍房監視器畫面,發現獄友有明顯踢腳、掙脫動作,一度推開舒男起身離開,但舒男隨即上前壓制跨坐,下半身連續挺動。同房受刑人亦證稱舒男當天行為「玩過頭了」,法官認定其行為已逾越嬉鬧範圍,構成強制猥褻。

法官審酌舒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在監規律服藥、病況穩定,行為時未喪失辨識能力,但辨識能力仍較常人稍低,一審未審酌此情,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8月徒刑,仍可上訴。聯合報報導指出,舒男另有強制性交殺人及公共危險等前科,素行不佳,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意[2]。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舒幼龍曾反嗆獄友「不爽怎麼不按報告燈?」[3]
  • 東森新聞以化名「阿豪」報導,並確認案發日期為2023年11月11日[2]
  • 中時電子報未提供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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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TVBS新聞、東森新聞、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主要補充了案件背景細節與獄友證詞的具體描述,未改變二審判決結果。TVBS新聞報導指出,舒幼龍在庭上反嗆獄友「不爽怎麼不按報告燈?」[3];東森新聞則以化名「阿豪」報導,並具體記載案發日期為2023年11月11日晚間[2]。中時電子報報導內容與先前報導大致相同,未提供額外實質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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