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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案公投否決憲法法庭判決 綠批毀憲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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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國民黨憲法法庭民進黨翁曉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國民黨團將2項公投法修正案列為優先法案
  • 第一案允許公投否決憲法法庭判決,通過後裁判失效
  • 第二案要求中選會不得拒絕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案
  • 前大法官黃虹霞指公投不包含司法判決,修法恐違憲
  • 台大教授林春元比喻公投否決判決如同觀眾投票決定球賽
  • 東吳教授張嘉尹指此修法侵奪司法權核心權限
  • 陳培瑜批國民黨持續擴張立法權、打壓司法與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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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國民黨團與立委翁曉玲將2項公投法修正提案列為優先法案。第一案為增訂「憲法法庭就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外所為裁判主文全部或一部之複決」得適用全國性公投,公投通過後原憲法法庭裁判失其效力,被宣告違憲之法律恢復效力。第二案為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案,中選會不得拒絕辦理。

陳培瑜引述多位法律學者意見批評。前大法官黃虹霞指出,公投制度不包含司法判決,除非修憲,否則任何機關或人民都不能宣告憲法法庭判決無效。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春元比喻,憲法法庭如同球賽裁判,若改用「觀眾投票」決定勝負,比的將是動員能力而非球賽本身。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嘉尹則指出,依釋字第645號,立法院制定公投法不得逾越憲政機關相互制衡界線,此修法侵奪司法權核心權限,逾越立法權界限。

針對第二案,陳培瑜表示,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曾指出,中選會依公投法與組織法仍有審查權責,須判斷該案是否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陳培瑜批評,這兩項提案列入優先法案,代表國民黨與翁曉玲變本加厲,持續擴張立法權、打壓司法權與行政權,是毀憲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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