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在美經營按摩店與女員工出軌,妻跨海視訊錄下對話
- 夫坦承「她來多久我就睡多久」,法院認定外遇
- 夫辯稱錄音為情緒性回答,法院不採信
- 台中地院判賠20萬元,二審駁回雙方上訴確定
(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報導)
台中一名Y男在美國擔任醫院檢驗員,並與妻子C女共同投資紐約一家按摩店。C女於2023年與丈夫視訊時,發現丈夫與按摩店女員工Kathy同睡,且聽聞Kathy曾裸體為丈夫按摩,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
C女為蒐證,取得按摩店監視器畫面截圖,並在與丈夫視訊時錄下對話。錄音中,C女質問丈夫是否與Kathy交往同睡,Y男回應「承認就承認啊」、「她來店裡多久我就睡多久,就這樣子」,C女進一步追問有無性行為,Y男則說「對啊,怎麼樣」。法院認定Y男已坦承與女員工交往並曾共枕而眠。
Y男辯稱,監視器畫面僅是替員工修眉、按摩頭部,並非親密互動;錄音內容則是遭妻子反覆逼問、情緒失控下的隨口應答,並非真正承認外遇。但合議庭認為,雙方視訊時正常交談,Y男若無意回應可隨時結束通話,且對話中仍有其他正常內容,非在神智不清或受脅迫下作答,事後辯解不足採信。
此外,Y男主張本案發生在美國,應在美國起訴,且美國未經同意錄音不得作為證據。法院指出,Y男住居所在台中,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台中地院有管轄權;而C女錄音是為取得侵害配偶權證據,符合比例原則[1]。
法院審酌雙方均為碩士畢業,C女任職國中教師、月薪約5萬元,Y男為醫院檢驗員、月薪約11萬元,並考量外遇情節及婚姻受影響程度,判決Y男須賠償C女20萬元慰撫金。C女不服提起上訴,請求再賠10萬元;Y男也上訴主張遭誘導誣指。台中地院二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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