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因應中聯油脂致癌油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指示修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姜至剛說明,修法將朝兩大方向推動:強化業者自主檢驗管理,以及建立第三方檢驗異常通報機制。
針對資本額1億元以上的上市櫃食品廠,修法將要求提升自主檢驗頻率,並將「突襲抽驗」入法,由主管機關至食品廠實驗室同步取回樣本,送交第三方檢驗機構雙重確認,確保業者未隱匿檢驗結果[2]。姜至剛強調,不再完全交由業者自行把關,將建立更完善的監督機制。
在第三方通報方面,現行檢驗機構接受業者委託檢驗時,即使驗出異常,結果通常只有委託業者知情。修法後將要求第三方實驗室若接獲檢驗報告異常,除回報業者外,也須第一時間通報主管機關,讓政府及早追查產品流向,必要時提前採取下架等措施[1]。
此外,食藥署將重新檢討食用油製程中的重要管制點,包括脫色、除臭、初榨等環節,研議是否增加檢驗節點,並已在7月6日將專家學者建議交由國內4大食用油煉製廠,盼系統性協助業者改善製程[2]。針對油品成品,不排除逐批抽驗。食藥署將邀集學者討論,以最快速度提出《食安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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