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聯致癌油案起訴15人及4間法人
- 黃國昌質疑檢調火速偵結是為官員脫罪
- 石崇良稱「去留不在我心中」,尊重司法
- 立院今審議食安法修法,擬將檢驗方納入通報義務
- 修法另研議導入第三方簽證制度
(綜合今日新聞、自由時報報導)
中聯油脂致癌油案,台中地檢署昨偵結,依違反《食安法》起訴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等15人及4間法人公司。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質疑檢調火速偵結是為了幫民進黨高官開脫責任,稱「急忙起訴業者,開脫瀆職官員」。
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9)日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感謝檢調迅速查明並對惡意違反制度者求重刑,自己的責任是修補制度、把油品安全還給國人,「去留不在我心中」,一切尊重司法跟檢調。
衛環委員會今日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石崇良指出,修法將朝五大方向強化,包括源頭管理、製程管理及異常通報等。其中異常通報責任將進一步擴大,過去主要針對業者課予通報義務,本次修法擬將檢驗方納入規範,無論是業者內部自主檢驗或委託外部第三方檢驗,若發現異常都將負有通報義務。品質管理部分也將強化外部監督責任,甚至研議導入簽證制度,透過增加第三方把關機制提升食安管理的完整性。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8家媒體報導)
媒體揭露,7月4日專家會議中提出20%下架風險試算的食品專家朱燕華,會前曾與中聯高層餐敘並同車北上開會。石崇良今(19)日表示,食藥署在報導前完全不知情,已將會議錄音等資料全數移交檢調調查,並支持在食安法修法中明確納入利益迴避原則。
衛環委員會審查食安法修正案,衛福部提出第7條修正,要求食品業者食安監測計畫應經專業簽證後報主管機關核定,且發現危害食安之虞須24小時內通報。但朝野立委不埋單,林淑芬批評此仍為「業者自主管理」架構,與現場風險脫鉤;王育敏則要求針對大宗上游食品業者採逐批查驗、無預警突襲抽驗等「他律取代自律」手段。委員會主席盧縣一裁示,衛福部應在2週內綜合各委員意見重提修正條文。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坦言,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讓石崇良和姜志剛不再揹黑鍋,「中聯跟那五家廠商根本亂搞」。針對地方成立食安指揮中心提案,蘇清泉也直言「沒必要」,因食安問題皆跨縣市。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石崇良應把擔當、專業表現出來,補完制度漏洞後可昂首闊步;至於去留,相信行政院長卓榮泰有其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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