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安3.0將於8月1日上路
- 新婚家庭離婚後,加碼的200萬元部分停止利息補貼
- 育兒家庭若監護權變化,也停止利息補貼
- 貸款滿6年後離婚不受影響
- 喪偶者採人道考量,不追回補貼[2]
- 利息補貼延長為「3+3年」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表示,8月1日將上路的「青安3.0」方案中,針對新婚家庭加碼的200萬元貸款額度,若申貸人離婚,將自婚姻關係消滅起停止該200萬元部分的利息補貼;育有未成年子女者,若監護權發生變化,也將停止利息補貼。她強調,若貸款滿6年後才離婚,則不受影響;離婚後若未曾申貸過青安,仍可重新申請。
針對國民黨立委顏寬恆追問「若貸後喪偶是否追回補貼」,莊翠雲回應,不希望不幸事件發生,此部分會「人道考量」處理[2]。
青安3.0方案由行政院上週四拍板,利息補貼延長為「3+3年」,最高貸款額度維持1000萬元,但新婚2年內家庭最高可貸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最高可貸1500萬元。財政部估算,貸款1000萬元6年合計補貼利息22.5萬元,貸款1200萬元補貼27萬元,貸款1500萬元補貼33.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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