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安3.0自8月1日起受理申貸
- 一般額度最高1000萬,新婚1200萬,育有未成年子女1500萬
- 房屋總價限制:北市3500萬、新北及竹縣市2500萬、其他縣市2000萬
- 總價審核採銀行鑑價與買賣總價孰高認定
- 貸後婚姻關係消滅,超額部分停止利息補貼並追回溢領
- 2023年8月後已核貸青安者不得再次申貸
(綜合自由時報、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國庫署公布青安3.0問答集,彙整32項常見問題,並於官網設置專區。青安3.0將自8月1日起實施,利息補貼續辦,一般對象最高貸款額度維持1000萬元,新婚家庭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額度最高1500萬元。
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申貸資格條件。房屋總價限制為台北市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2500萬元、其他縣市2000萬元。審核方式以銀行鑑價或買賣總價二者取孰高,超過限額不得申辦。
針對婚育家庭貸後婚姻關係消滅,國庫署說明,除配偶死亡外,若貸後借款人婚姻關係消滅,超過1000萬元的原核貸額度部分,應自關係消滅當日起停止利息補貼,已溢領部分由承辦銀行追回。若婚姻關係經查證為虛偽不實而自始無效,則自撥貸日起停止利息補貼,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
財政部提醒,青安貸款購置房屋應符合自住使用,違規使用將追回利息補貼。符合婚育家庭資格者,若於7月31日前申辦青安2.0尚未撥款,可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經選擇後不得變更。2023年8月1日後已核貸青安貸款者,不得再次申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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