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指微電車成酒毒駕吊照者「避風港」,無相關處罰機制
- 酒後騎微電車最輕僅罰1200元,對累犯無嚇阻效果
- 今年1至7月微電車違規取締達2983件
- 警方承諾一周內彙整微電車酒毒駕數據
- 交通局將盤點現況,評估向中央建議修法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宗豪昨(19)日在市議會質詢指出,現行法規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缺乏酒毒駕處罰及駕照管制機制,導致遭吊銷駕照的酒駕、毒駕累犯,仍可合法騎乘微電車上路,形成公共安全漏洞。
蔡宗豪展示網路流傳「酒駕被吊扣駕照?你有更好的代步工具(微電車)」等圖文,質疑微電車已成為酒毒駕者規避禁令的「避風港」。他強調,政府吊銷駕照本意是剝奪危險駕駛者的駕駛權利,但現行規定下,若酒後或毒後騎微電車遭查獲,最輕僅罰1200元,拒絕酒測罰4800元,最重可能扣車,對累犯難以形成有效嚇阻。
台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至7月攔查取締微電車各類違規共2983件。蔡宗豪批評,警方目前無法立即釐清其中涉及酒駕、毒駕的具體件數,顯示執法及數據統計仍有盲區,要求警察局在一周內單獨彙整相關數據。
交通局長王銘德答詢表示,將會同警察局盤點微電車實務違規及使用狀況,如確認現行法規不足,將積極向中央交通部建議修法;警察局也承諾一周內提供今年1至7月微電車酒駕及毒駕數據。
蔡宗豪強調,提出修法要求並非反對微電車產業,而是避免其成為危險駕駛者規避禁令的工具,要求市府立即盤點並向中央反映修法。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