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角力國手葉男加入詐團,假冒幣商收取1634萬贓款
- 葉男承租店面設立虛擬幣門市,列印偽造合約書取信被害人
- 一審判4年10月,二審因與4名被害人和解改判4年
- 葉男聲請交保重返體育界,高分院認有再犯之虞駁回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曾擔任角力國家代表隊選手的葉姓男子,去年8月加入劉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以承租店面設立「鑫闔科技公司」虛擬貨幣實體門市為掩護,實際上是詐團收受贓款的據點。詐團以投資虛擬貨幣獲利等話術,誘騙被害人前往門市購買虛擬貨幣,葉男則列印偽造的買賣合約書取信被害人。
短短4天內,共有7名被害人攜帶現金前往交易,葉男總計收取1634萬3100元後旋即交付詐團,從中獲得1萬5000元報酬。警方去年9月12日埋伏查緝,當場逮捕葉男。
一審台中地院依7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4年10月、併科罰金20萬元。葉男上訴主張無前科,母親已代為籌措和解金,因運動傷害無法繼續比賽,長期復健期間為協助家計才誤入歧途,深感悔恨,希望康復後重返體育界。
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葉男已與4名被害人和解,將刑度由4年10月減為4年,罰金降為16萬元,其餘3罪駁回上訴。葉男另聲請停止羈押,主張過往體育表現良好,盼交保工作分擔家計,但高分院認為其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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