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專才今年起免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
- 選舊制者須6月30日前書面向雇主表明
- 屆期未選擇者一律適用新制
- 雇主須7月15日前申報回溯提繳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今年1月1日起,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即可適用勞退新制。勞保局今(2)日提醒,若此前已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欲繼續適用勞退舊制者,須在6月3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表明;屆期未選擇者,一律適用新制。
雇主應依法按月為適用新制的外國專才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雇主須在7月15日前,向勞保局申報回溯自今年1月1日或取得永久居留許可日起提繳勞工退休金。
申報時,雇主應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檢附該專才的居留證影本及專業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如聘僱許可函、就業金卡影本),或由單位出具聘僱專業人才聲明書,向勞保局辦理提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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