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志彬第二波22罪判應執行19年
- 累計起訴131罪,共53名學童受害
- 犯案地點含棒球教室、宿舍、車內
- 第一波90罪已判決但未定應執行刑
- 第三波19罪仍在審理中
(綜合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台中某國小少棒隊教練松志彬性侵學童案,台中地院今(24)日針對第二波起訴宣判,22罪合併應執行19年徒刑。松志彬自2018年10月起擔任該校教練長達6年,利用職務之便,在棒球教室、宿舍、車內等處對學童犯案,已知共53名學童受害,檢方累計起訴131罪。
第二波起訴認定,松志彬於2020年至2024年間,對10名學童犯下22次罪行,包括撫摸下體、要求口交、肛交、逼迫學童互磨下體猥褻,並拍攝性影像。檢方痛批其嚴重敗壞師德,學童形同禁臠,建請從重量刑。
第一波起訴90罪(32名學童)部分,台中地院已判決各罪1年6月至8年6月不等,松男上訴後遭台中高分院駁回,但尚未合併訂應執行刑。第三波起訴共19罪仍在審理中。松男最終總刑期須待全部案件審結後,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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