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某國小棒球隊松姓教練涉嫌於2018年至2024年間,對多名未成年球員犯下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並拍攝性影像。一、二審依90罪判處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監察院22日糾正該校及台中市教育局,指校方漏查教練猥褻前科、空間管理流於形式,教育局監督不周。
民眾黨市議員江和樹25日在議會質詢,要求教育局長蔣偉民下台負責。蔣偉民回應,接任局長後已展開調查處分,並將請辭簽呈送交市長。
市長盧秀燕答詢時表示,監察院糾正的是機關而非局長個人,更重要的是讓做壞事的人付出代價,而非其他人代為受過。她指出,當初疏忽的校長已下台,因校長負有場域管理責任,該查證不查證就須付出代價。
盧秀燕強調,此案凸顯良民證制度漏洞——該教練雖有猥褻前科,但良民證可塗銷,導致校方聘用時未能察覺。她呼籲法院重判,並改革良民證制度,未來有家暴、性侵前科者不可塗銷紀錄[1]。她也對監察院糾正案未提及家長與孩子的痛苦、也未點出良民證問題表示不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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