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糾正台中市教育局及涉案國小,認定未落實查核監督
- 盧秀燕反批中央良民證制度有漏洞,稱不應讓他人代為受過
- 監委反駁:校方依法負有實質比對義務,非僅憑良民證
- 校方未依規定查詢不適任人員系統,致有前科教練入校
- 教育局在教練證逾期情況下仍違法續聘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某國小棒球教練松志彬性侵案,監察院日前通過調查報告與糾正案,認定台中市教育局與所屬國小有嚴重缺失。台中市長盧秀燕則回應,不應讓他人代為受過,並反批中央「良民證制度」有漏洞。
監察委員紀惠容與王麗珍27日發布新聞稿,正面回應盧秀燕的說法。監委指出,良民證僅具初步查核性質,並非唯一標準;涉案教練因緩刑期滿致良民證呈現空白,但校方依法仍負有「實質比對義務」,應透過行政查詢掌握其前科紀錄,僅憑空白良民證即免除查核責任,顯屬違法失職。
監委進一步說明,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相關規定,校方進用人員時應主動透過「不適任人員查詢系統」查核,但本案校方未依規定查詢,致使有猥褻前科的教練仍能進入校園。此外,台中市教育局監督不周,不僅未落實不適任人員通報與查詢,甚至在涉案教練證照已逾期情況下仍違法續聘。
監委強調,本案糾正核心在於校方與教育局未依法落實查核與監督,至於良民證制度是否需改善,另有討論空間,各界應正視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的責任,不容以制度漏洞為由轉移焦點。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