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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教練涉猥褻學生 嘉檢起訴

已沉寂
2報告6篇5家追蹤自
嘉義地檢署未成年猥褻運動教練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林姓運動教練涉多次猥褻未成年學生遭起訴
  • 犯行發生於113年8至9月移地訓練及開車載送期間
  • 檢方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嫌起訴
  • 林男否認犯行,但檢方掌握證人及對話紀錄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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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一起運動教練猥褻學生案,林姓男子被控於113年8月至9月間,利用帶隊移地訓練、開車載送等機會,多次對未成年學生進行猥褻行為,檢方依利用權勢猥褻等罪嫌起訴。

根據起訴書,林姓男子於113年8月帶隊到外縣市移地訓練時,在民宿房內從後方環抱被害人,並拉其內衣肩帶。同年9月,林男在休息室從後抱住被害人,另利用開車載送時,2次將被害人從副駕駛座抱到駕駛座,觸摸胸部及親吻臉頰。此外,林男帶選手到外縣市比賽時,在樓梯間擁抱被害人約1至2分鐘,直到有人經過才停止。

林姓男子否認犯行,但檢方綜合多名證人證述、被害人心理輔導諮商紀錄、校方調查報告書、性平會議紀錄及雙方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依法起訴。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車內猥褻細節曝光:抱至大腿貼臉10多分鐘、伸手入衣摸胸[4]
  • 林男曾問少女「這樣會不會喜歡我」[3]
  • 被害少女每次均嚇到全身僵硬、不知所措[3]
  • 檢方請求法院分論併罰、從嚴量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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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多項先前未曝光之具體案情細節。起訴書指出,林男在車內將少女從後座抱到副駕駛座,再抱到自己大腿上,觸摸其腰部與手部,並將臉貼住少女長達10多分鐘;另一次在開車載送比賽回程途中,直接將手伸入少女衣服內撫摸胸部並親吻臉頰,持續10多分鐘[4]。此外,林男在休息室從後方環抱少女時,曾在其耳邊詢問「這樣模擬會不會喜歡我」[3]。檢方指出,被害少女每次遭遇均嚇到全身僵硬、不知所措[3][2]。檢察官認定林男多次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求法院分論併罰、依法嚴懲[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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