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姓運動教練涉多次猥褻未成年學生遭起訴
- 犯行發生於113年8至9月移地訓練及開車載送期間
- 檢方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嫌起訴
- 林男否認犯行,但檢方掌握證人及對話紀錄等證據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一起運動教練猥褻學生案,林姓男子被控於113年8月至9月間,利用帶隊移地訓練、開車載送等機會,多次對未成年學生進行猥褻行為,檢方依利用權勢猥褻等罪嫌起訴。
根據起訴書,林姓男子於113年8月帶隊到外縣市移地訓練時,在民宿房內從後方環抱被害人,並拉其內衣肩帶。同年9月,林男在休息室從後抱住被害人,另利用開車載送時,2次將被害人從副駕駛座抱到駕駛座,觸摸胸部及親吻臉頰。此外,林男帶選手到外縣市比賽時,在樓梯間擁抱被害人約1至2分鐘,直到有人經過才停止。
林姓男子否認犯行,但檢方綜合多名證人證述、被害人心理輔導諮商紀錄、校方調查報告書、性平會議紀錄及雙方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依法起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