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碳大戶5月底前須繳首次碳費,環境部估入帳45至50億
- 台大風險中心籲中央盡速提出公正透明碳費分配機制
- 學者建議中央地方從「委辦」轉為「合作夥伴」關係
- 李仲軒籲建立全國性氣候數據平台,細化至縣市層級
- 周麗芳建議碳費挹注醫療機構減碳
- 環團建議縣市每年提出「差距分析報告」追蹤減碳進度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排碳大戶須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首次碳費繳納,環境部預估將帶來45至50億收入。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今日發布「中央與地方氣候治理協作政策建議書」,呼籲中央盡速提出公正透明的碳費分配機制。
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表示,環境部目前僅說明碳費收入將採提案競爭方式分配,缺乏制度化原則,中央應提出清楚篩選依據與流程,避免行政裁量引發爭議。他也指出,中央與地方應從「委辦關係」轉變為「合作夥伴」,建立雙向商議機制,讓國家減碳目標對接地方執行方案。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地方政府財源增加,周桂田提醒應同步提升氣候治理量能,包括培育專業人才、減輕基層壓力,避免過度仰賴顧問公司造成政策碎片化。
台大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李仲軒建議,各縣市可透過地方淨零自治條例等制度工具,明確氣候變遷推動會職責,將淨零承諾法制化為長期施政目標。他也指出,地方政府雖掌握轄內整體用電概況,卻難以取得高壓用戶資料,呼籲中央整合跨部會、國營事業資料,建立全國性氣候與能源數據平台並細化至縣市層級。
政治大學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表示,全球碳排放有70%來自城市,因此「有淨零城市,才有淨零國家」。她以高雄市為例,該市已制定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並將「碳預算」入法。周麗芳也呼籲碳費挹注醫療機構減碳,因台灣醫療部門碳排約占全國4.6%。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常務理事賴偉傑建議,縣市政府應每年提出「差距分析報告」,具體描述目標與實際執行差距及改善方式,作為碳管理與追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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