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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預告碳費補助辦法 近20億元投入減量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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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環境部碳費補助辦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環境部預告碳費補助辦法,規範近20億元分配運用
  • 補助對象分為事業及學術機構兩大類
  • 補助項目涵蓋低碳燃料、CCUS、負排放技術等七大項
  • 減量技術補助約17.1億元,調適補助約2.375億元
  • 另有5億元將用於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另訂要點規範[1]
  • 草案預告10天,18日舉辦公聽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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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10日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規範碳費收入如何分配運用。今年為碳費申報收費首年,240家企業(461廠)排碳大戶共繳納49.7億元,全數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

根據草案,補助對象分為「事業」(公司、行號、工廠、行政機關等)及學術機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等)兩大類。補助項目涵蓋七大項:轉換低碳燃料或低碳製程、節能或抑低尖峰用電、二氧化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負排放技術、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因應措施、創新技術研發,以及其他調適研究事項。

經溫管基金管理會委員討論,初步同意約20億元補助事業及地方政府進行減量或調適研究。其中,減量技術補助約17.1億元,氣候變遷調適補助約2.375億元。此外,另有約5億元將提供事業作為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但利息補貼不納入本次補助辦法,環境部後續將另修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增列轉型利息補貼與信保條款[1]。

申請案受理後應於2個月內審查完竣,補正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草案預告期10天,預計18日舉辦公聽研商會收集各界意見,並盡快辦理公告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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