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10日預告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氣候變遷調適補助辦法」草案,規範碳費收入如何分配運用。今年為碳費申報收費首年,240家企業(461廠)排碳大戶共繳納49.7億元,全數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
根據草案,補助對象分為「事業」(公司、行號、工廠、行政機關等)及學術機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等)兩大類。補助項目涵蓋七大項:轉換低碳燃料或低碳製程、節能或抑低尖峰用電、二氧化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負排放技術、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因應措施、創新技術研發,以及其他調適研究事項。
經溫管基金管理會委員討論,初步同意約20億元補助事業及地方政府進行減量或調適研究。其中,減量技術補助約17.1億元,氣候變遷調適補助約2.375億元。此外,另有約5億元將提供事業作為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但利息補貼不納入本次補助辦法,環境部後續將另修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增列轉型利息補貼與信保條款[1]。
申請案受理後應於2個月內審查完竣,補正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草案預告期10天,預計18日舉辦公聽研商會收集各界意見,並盡快辦理公告程序[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