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慢車酒駕1萬2095件,較前年增64.85%
- 慢車拒檢拒測4046件,亦創近3年新高
- 汽機車酒駕件數為近3年最低,出現「轉移效應」
- 現行慢車酒駕罰鍰僅1200-2400元,遠低於汽機車
- 法制局建議通盤檢討罰則,降低規避動機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警政署統計顯示,去年全國慢車(含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酒駕件數達1萬2095件,較113年的7337件增加64.85%;拒檢拒測件數4046件,亦較113年的2746件上升。汽機車酒駕與拒測件數均為近3年最低,但慢車相關件數卻創近3年新高。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慢車酒駕罰鍰僅1200元至2400元,拒絕酒測罰鍰4800元,遠低於汽機車酒駕(機車1.5萬至9萬元、汽車3萬至12萬元)及拒測罰則。專家與酒駕防制團體認為,罰鍰差距過大恐促使民眾改以慢車代步逃避重罰,形成「轉移效應」,成為交通安全新盲區。
法制局提醒,依刑法規定,使用動力驅動的慢車(如電動輔助自行車)酒駕仍可能負刑事責任,呼籲主管機關加強宣導。考量慢車在車道或人行道上蛇行、搖晃的肇事風險,以及都會區共享單車對老弱用路人的威脅,法制局建議通盤檢討罰則,降低規避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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