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公布30名酒駕累犯,累犯2次25人、3次以上5人
- 翁澤民酒駕累犯4次罰27萬元,為本次最高
- 上月2名累犯3次以上者將張貼海報公開警示
- 徐弘庭揭露無照駕駛致死傷件數遠高於酒駕
- 去年北市無照累犯件數達1.7萬件
- 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將研擬提高罰則與稽查頻率
(綜合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7日)公布第91次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30人上榜。其中累犯2次者25人,累犯3次以上者5人。累計台北市已公布達2,368人次(2,197人)。
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及累犯次數最高者為翁澤民,酒駕累犯4次處罰鍰27萬元,機車駕照禁考3年,罰鍰已繳款。裁決所統計,本次公告案件中已有24件結案,1件申請分期繳納,其餘5件未結案已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合計45萬元。針對上月(115年4月)設籍北市且累犯3次以上者,包括郭進嘉、潘懋等2人,裁決所已製作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各鄰里辦公處及派出所張貼公開。
裁決所強調,酒駕違規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將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至18萬元不等;若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法沒入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亦可處最高1萬5,000元罰鍰。
另一方面,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調閱資料發現,無照駕駛致人死傷件數遠高於酒駕。114年酒駕導致死亡3人、受傷169件;無照駕駛導致死亡8人、受傷1,779件。113年酒駕導致死亡1人、受傷176件;無照駕駛導致死亡13人、受傷1,975件。累犯方面,酒駕再累犯案件數為391件,無照累犯件數達1萬7,153件。徐弘庭呼籲北市透過自治條例加重處分並提高稽查頻率。
交通局長謝銘鴻回應,無照駕駛主因包括未成年尚未考取駕照,以及違規點數達標導致駕照被扣留,未來將研擬提高罰則與稽查頻率。交通大隊長林建良表示,交通稽查過程中,只要有任何違規、取締、交通事故等,都會盤查駕照,若無駕照會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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