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7度酒駕入監、5度拒測,累計罰鍰270萬元
- 最終裁決規定148年8月起5年內不得考領駕照
- 執行人員6月1日訪視提供酒癮治療補助方案資訊
- 林男坦言酒癮嚴重,決心再次戒酒
- 預計7月起每月繳3至4千元分期償還罰鍰
(綜合TVBS新聞、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一名約50歲林姓男子,自108年至114年間,5度在新北市新莊、樹林及台北市萬華、大同等地無照騎車且拒絕酒測,因屬10年內累犯,分別遭裁罰18萬至90萬元,累計罰鍰高達270萬元。最終一次裁決更規定,林男自148年8月起5年內不得考領駕照,須參加道安講習並公布姓名與照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指出,林男自96年底至110年間,共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7次,累計入監服刑60個月。其罰鍰自110年底起陸續移送執行,因名下無財產,執行人員今年6月1日親赴住家遞送通知,並提供衛福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資訊。林男的友人兼老闆隔天致電確認通知非詐騙後,也盼分署協助林男戒酒。
林男於6月16日主動到新北分署說明,坦言酒癮嚴重,須喝烈酒才能止癮,且酒精代謝差,常前一晚喝酒隔天仍未完全代謝。他曾在監服刑時長達4、5年未飲酒,但復發後短時間內又大量酗酒,因害怕再次酒駕入監才一再拒測。他表示目前在工地打零工,月薪不到3萬元,還要照顧生病的父親,無力一次繳清,預計自7月起每月繳納3至4千元分期償還,並希望戒酒成功後,將省下的酒錢多繳罰鍰。林男已簽署參加酒癮治療補助方案。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