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歲范男3度拒絕酒測,累計罰鍰108萬餘元
- 首次違規在未滿16歲時,後2次密集於7天內發生
- 范男坦承高一染上酒癮,現任水電學徒1年多
- 新北分署同意分期繳納,每月約1.1萬元
- 范男同意參加衛福部酒癮治療補助方案
(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交通專案,發現年僅20歲的范姓男子竟有3次拒絕酒測紀錄,累計罰鍰高達108萬餘元,將其列為重點執行案件。書記官今年6月登門訪視後,范男於7月20日主動到案,坦承年輕時染上酒癮,如今擔任水電學徒已1年多,心性逐漸成熟,請求分期繳納。
范男首次違規在2021年10月,當時未滿16歲,騎車行經台北市長安東路遭攔查,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遭裁罰18萬元。去年4月5日及11日,短短7天內他又兩度無照騎車,分別在台北市萬華區及新北市三重區遭攔下後拒絕酒測,被加倍裁罰36萬元及54萬元。另因3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道安講習,再罰5400元。依最後一次裁決書,范男須至2036年才可考領駕照。
范男向書記官坦言,13歲時即因無照駕駛遭罰,高中一年級因無聊開始獨自喝酒,從此染上酒癮,偶爾向友人借車騎乘,多次違規。他高中未畢業,之前無工作收入,只能放任罰單不管,也未告知父母。如今他擔任水電學徒,每天早起工作,已控制飲酒量,出入由友人搭載,未再酒後騎車,但因收入有限且須分擔家中房租,每月僅能負擔約1.1萬元。
新北分署審酌其經濟狀況及悔意,同意辦理分期繳納。在書記官說明下,范男也同意參加衛福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接受酒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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