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未成年起6年內累積66筆交通罰單共約55萬元
- 因名下無財產,案件一度暫時結案
- 陳男找到新工作後主動申請重新強制執行
- 新北分署同意月付1.5萬元、分37期繳納
- 陳男已繳第1期,可持證明報考駕照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現年約30歲)自未成年起頻繁無照騎車,6年間累積66筆交通違規罰單,包括37次無照駕駛(每次9000元)、15次未戴安全帽(每次500元)、1次拒絕酒測(18萬元),以及闖紅燈、騎車手持行動電話等違規,合計約55萬元,另滯納健保費約1萬元。因查無財產可供執行,新北分署自2020年起陸續核發執行憑證,案件暫時結案。
今年(2026年)陳男主動向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將欠款重新移送強制執行,並手寫陳述書表明「希望能辦理分期,期數長一點」。他於7月15日親至新北分署說明,自幼由祖父母隔代教養,國中畢業後在洗車場工作,因通勤需求騎乘登記在長輩名下的機車,長期無照上路;拒絕酒測則是成年後某次聚餐飲酒,返家遇警攔檢時因緊張而拒測。
陳男表示,過去收入微薄無力繳納,如今找到薪資較佳的新工作,需騎機車送件,不敢再無照駕駛,也不想麻煩同事接送,因此希望辦理分期繳清罰款以取得考照資格。新北分署查明其工作收入足以負擔還款,且確有悔意,同意其每月繳納1.5萬元、分37期償還。陳男已繳納第1期,持繳款證明及分期筆錄影本即可報考駕照。
新北分署今年5月曾與台北區監理所、蘆洲監理站及社福團體研商,針對青少年欠繳罰單無法考照問題,公路監理機關同意當事人辦理分期並繳納第1期後即可考照。但交裁處僅提供最高18期分期,對欠款數十萬元的個案負擔仍重;移送行政執行署後最高可分期72期,新北分署表示會視個案狀況寬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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