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歲顧男10年內3度無照酒駕,欠款26萬餘元
- 桃園分署8月扣得其帳戶存款1萬餘元
- 顧男請求分期,獲准每月繳3萬5,000元
- 顧男坦承酒癮,同意接受治療轉介
(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報導)
桃園市平鎮區40歲顧姓男子因10年內三度無照酒駕,遭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裁罰21萬元,另積欠無照駕駛、停車費等罰鍰,累計欠款26萬餘元。案件自2024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後,分署多次執行其名下存款均無著,直至今年才陸續扣得零星款項。
今年8月間,執行人員查出顧男帳戶有存款,立即核發扣押命令,扣得1萬餘元。顧男隨即致電分署,表示這些帳戶是平時用來繳納保費的,若遭凍結將造成很大困擾,請求改以分期方式繳納。桃園分署收取扣款後,因查無其他財產所得資料,同意其以每月3萬5,000元分期清償。
聯繫過程中,顧男坦言長期受酒癮困擾,執行人員提供酒癮治療轉介資訊,顧男同意接受轉介,表示願深切反省過去酒駕行為,今後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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