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28歲莊男欠繳交通罰鍰逾11萬元
- 名下無財產且為臨時工,執行一度膠著
- 母親自願擔任擔保人,協助申請分期繳納
- 自2024年11月起每月還款4000元,日前全數清償
- 嘉義分署提醒酒駕同乘及無照駕駛均可能受罰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縣28歲莊姓男子自2024年起累積多筆交通違規欠款,包括無照駕駛、行駛中任意變換車道、與酒醉駕駛人同車等違規罰鍰,以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原汽車燃料使用費)與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罰鍰,總計逾11萬元,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莊男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且工作多為臨時工,無法扣押薪資,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嘉義分署發出限期履行通知後,莊男在母親陪同下到分署申請分期繳納。莊母表示違法就應承擔責任,自願擔任其子欠款的清償擔保人,希望藉此督促兒子改過。嘉義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同意自2024年11月起以每月4000元分期償還。在母親持續督促下,莊男最終於日前全數繳清欠款。
嘉義分署提醒,除酒後駕車外,「酒駕同乘」同樣可能依法受罰,無照駕駛、危險駕車等違規行為也將面臨高額罰鍰及後續行政執行。分署強調,對經濟困難且有清償意願者,將提供分期繳納等協商機制;對惡意拒繳者則持續運用強制執行措施追查財產。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