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男毒駕被裁罰9萬元,僅繳1.5萬元後未再續繳
- 新北分署6月5日核發扣押銀行存款債權命令
- 邱男當天即由老闆陪同到分署說明經濟狀況
- 老闆代繳2.5萬元作為分期第1期款項
(綜合自由時報、東森新聞報導)
新北市一名年約50歲的邱姓男子,去年4月間在家施用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2天後清晨騎車行經板橋府中捷運站附近,因行跡可疑遭警盤查,當場被查扣毒品,尿檢結果呈陽性反應。
刑事部分,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要求自費完成戒癮治療及必要毒品檢驗。行政罰部分,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9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2個月及應參加道安講習。
邱男原已辦理分期繳納,但僅繳了3期共1.5萬元後即未再續繳,剩餘7.5萬元於今年4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查明其未按期續繳後,於6月5日核發扣押銀行存款債權命令。
就在扣押令核發當日,邱男在朋友兼老闆的陪同下前往新北分署說明。老闆向書記官表示,邱男是誤交毒友才染上毒癮,現由他帶著邱男從事室內裝修業,工作一整天且晚上與同事共宿,已不會亂跑;邱男還需自費接受戒癮治療,療程約1年半,目前已快完成一半,且收入不豐,需負擔租金及母親醫療費,因此申請辦理分期繳納。
新北分署審酌其經濟狀況後,同意分期繳納,老闆當場代繳2.5萬元作為第1期款項。
(新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焦點轉向新北分署處理的其他毒駕及交通違規案件,與先前邱男案無直接關聯。
新北一名30多歲丁姓男子,去年12月清晨在板橋區拉K後駕駛小貨車遭攔檢,因吸毒及駕駛非其駕照種類車輛,遭裁罰12萬元、吊扣駕照及道安講習。丁男僅繳第一期6600元後即未續繳,餘款11萬3400元於今年4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丁男接獲傳繳通知後主動到案,表示已為妻兒戒毒,衛生局及社會局持續追蹤其戒治狀況,剛找到人力派遣工作尚在試用期,妻子也正要進入職場,需扶養2名幼兒,請求每月繳3000元,並同意將名下轎車交由新北分署查封以示誠意。新北分署審酌後同意分期,並先查封車輛確保按期繳納。
另有一名近40歲陳姓女子,因超速、違停、未繳停車費及燃料稅等22件違規,共欠1萬3000餘元,今年5月26日主動到新北分署說明,表示剛找到長照工作、薪資不高,需照顧重病母親及安置於養護中心的身障胞兄,願將名下機車交由查封。新北分署同意其每期繳1000元分期繳清。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