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2023年間因毒駕遭罰12萬元,連同其他交通罰單與稅費共滯欠22萬餘元,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清查財產時,發現陳男名下不動產數量驚人,光是透天厝就有6棟,書記官先擇定仁武一戶大樓辦理查封登記。
陳男到案後喊冤,稱名下房產全是家人從事代書業務時以「借名登記」方式掛在他名下,他本人實際上失業且無產。因毒駕導致駕照被吊銷,求職屢屢碰壁,家中還有三名年幼子女待養,希望執行署給予分期繳納機會,讓他能重新考取駕照回歸職場。
執行人員經實地核查,確認陳男名下多數房產皆設定有高額抵押,即便拍賣變現價值有限。在評估其困境後,報經執行官核准,同意讓陳男辦理分期繳納,待清償所有款項後再塗銷房產查封登記。此外,執行人員主動轉介酒癮戒治資源,盼協助陳男走出毒駕泥淖[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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