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53歲陳姓建商負責人,去年10月24日凌晨駕車行經三多商圈時遭苓雅分局攔檢,因無照駕駛且第三次拒絕酒測,當場被查扣車輛。高雄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54萬元,並處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及道路安全講習。
陳男收到裁罰後遲遲不繳納,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隨即查封他名下位於高雄美術館特區、市價逾3000萬元的豪宅,並準備啟動鑑價及法拍程序。查封僅10天後,陳男態度180度轉變,親自現身高雄分署,當場以信用卡一次刷清54萬元欠款。高雄分署表示,從收案到追回罰鍰僅花2週時間[2]。承辦書記官也當面告誡陳男不得再酒駕,並提供酒癮戒治宣導資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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