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全教產批學習扶助鐘點費補助不足 籲地方自籌差額

已沉寂
1報告3篇2家追蹤自
全教產學習扶助教育部課後照顧鐘點費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教育部調整學習扶助鐘點費補助基準,國小405元、國中455元
  • 全教產批補助過低,地方若調高至國小480元、國中540元,差額須自籌
  • 幼兒園課後留園及夜光天使計畫也面臨類似補助不足問題
  • 全教產指課後照顧延長至晚間,人力不足壓力轉嫁現職教師
  • 全教產籲中央與地方完善人力及鐘點費制度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8月10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自115學年度起調整國民中小學學習扶助課後授課鐘點費補助基準,統一為國小每節405元、國中每節455元,且不區分上班、下班後或寒暑假時段。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日批評,此補助基準過低,地方政府若欲調高至國小每節480元、國中每節540元,差額(分別為75元、85元)須由地方自籌預算補足,形同中央開支票、地方買單。

全教產指出,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及國小「夜光天使」計畫也面臨類似問題。依國教署今年8月14日修訂的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幼兒園課後留園前2小時每小時補助鐘點費或加班費最高400元,第3小時最高500元;國小夜光天使則依113年7月17日修訂規定,每小時補助講師鐘點費400元。這些均屬教育部補助款,非實際支給標準。

全教產表示,部分縣市將課後照顧延長至晚間6、7時,若學校找不到外聘人員,壓力往往轉嫁給現職教師及教保員。教師白天已負擔授課、備課、行政等工作,下班後再留校照顧學生已屬延長工時,不應因人力不足而被迫加班。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直言:「這不是教師不願意照顧學生,而是政府長期要求更多勞務,卻沒有提供相對應的報酬。」[2]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應全面檢討學習扶助、課後照顧、幼兒園延長照顧及夜光天使的人力與鐘點費制度,中央補助不足就由地方依實際需求編列預算;需要延長服務,就應聘足人力、給足待遇。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