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國中課後輔導鐘點費由450元調升至540元,調幅20%
- 新制溯及2月23日起實施,本學期差額由市府全額補助
- 家長無需補繳,桃園為六都唯一不二次收費的直轄市
- 台北市7月起調至600元,新北、台中、高雄同為540元
- 台南市2月24日起調至500元,調幅約11.1%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政府近期完成修法,將國中課後輔導教師鐘點費由每節450元調升至540元,調幅20%,並溯及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自今年2月23日起生效。教育局表示,因各校第二學期費用早已完成收費,為避免向家長二次追收造成行政負擔,該學期(2月至6月)每節課增加的90元差額,將由教育局編列經費全額補助,教師可即時受惠,家長無需補繳。
桃園市與高雄市是六都中最早啟動新制的直轄市,均自2月23日起實施。台北市則規劃自7月1日起將鐘點費調升至600元;新北市與台中市同樣自7月1日起調升至540元;台南市自2月24日起調升至500元,調幅約11.1%。桃園市因以預算補助差額,成為六都中唯一不向家長二次收費的城市。
教育局說明,此次修法是因應教育部日前宣布調高國中代課及兼任教師鐘點費,由每節378元調升至455元,為避免課後輔導教師待遇與正規課程脫節,影響教學品質,桃園市於4月14日修正發布相關要點。各校自今年7月1日起,將依新制辦理鐘點費發放及收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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